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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知
日期:2020-02-01 浏览:996 次

全体律师及行辅人员: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律师协会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合伙人会议决定,现将本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本所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意识、坚定自信、维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体人员要及时关注官方媒体的疫情通报,主动学习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从我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密切关注自身健康

全体人员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春节期间自觉做到不串门拜年、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建议不参加其他一切群体性聚集活动,室内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食物要煮熟烧透、不吃生食,不要直接接触活禽或野生动物;均衡饮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增强体质和自身免疫力。如确实因生活需要进入菜市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请务必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三、律所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体人员正式上班时间为23日。

(二)本所自23日至29日期间实行网络办公,原则上不接受客户上门形式的咨询。

1、各位律师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工作对接。期间已安排开庭的,应及时与相关法院确认庭审事宜,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代理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办案律师应依法提前做好预案,与委托人、仲裁员、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等提前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代理工作平稳开展。

2、网络办公期间,若需办理委托及签章手续,请与本所行政人员取得联系,行政人员应及时到岗予以办理。

3、疫情期间,请行政人员对单位进行消毒,也请各位同仁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卫生防疫工作,在与人面对面交流时应配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

 4、疫情期间,各位同仁应按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减少外出,杜绝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

  5、疫情期间,请内勤做好公示、告知、接待登记、备案、办公室场所消毒以及募捐登记工作。

四、信息提前报备

(一)客户接待

 为做好本所疫情信息统计工作,本所人员应及时将如下信息报送至内勤处,即202023日起,如有客户到所会见,请接待律师做好客户信息统计工作并报内勤处,具体信息包括不限于客户姓名、年龄、居住地、身份证号、电话、14日内活动区域和防疫情况等。会见场所仅限于本所会客室,不得进入律师办公区域。

(二)紧急情况

如出现本所人员或客户有下列情形的,请按照国家防疫要求自觉进行隔离,或者及时就诊,并向内勤和合伙人报备:

1)出现感冒、咳嗽、发烧等不适症状的人员;

230日内来自或去过、接触来自湖北省的人员;

3)接触过全国各地已确诊或者疑似病例的人员;

4)家人或者朋友来自或者去过湖北省;

(五)其他情形

 本所人员如出现其他突发事易请及时与本所内勤、合伙人联系。

                           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

                         OO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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